妻女死祭,渣总在陪白月光孩子庆生 - 第64章 没被烫够吗?
宋宛秋私下的恶毒,林知意前世就领教过了。
她两副面孔切换自如,而且演得更是滴水不漏。
前世,林知意会千方百计去解释,但现在她发现对付宋宛秋没必要那么麻烦。
发疯就可以。
林知意放下手机,端起滚烫的咖啡壶猛地转身。
“嘴巴这么贱,是没被烫够吗?”
“宋小姐想在这里尝尝被疯子折磨的滋味?”
“我丟的是工作,你丟的是你自己和宋家还有三爷的脸,你丟得起吗?”
果然,宋宛秋一看到咖啡壶,脸上肌肉本能的颤抖,粉底都快抖下来了。
她立即退后两步,目露狠色:“林知意,你別太得意了,你以为你贏了?”
“最后,三爷还不是想著我,把你手里的证据全销毁了?”
“他爱我,才会这么做,对你……不过是觉得白送上门的好玩而已。”
闻言,林知意咬紧了牙关,將漫上喉间的苦涩又恨恨地咽了回去。
是。
宋宛秋说得一点都不错。
但她才不在乎宫沉爱不爱她!
林知意缓缓一笑,捏著壶把的手动了动:“这么快亮底牌,这倒不像你,不会是怕我了吧?放心,我比谁都期待你做我的小婶婶,到时候多好玩?”
“你!”宋宛秋脸色装都懒得装,恶狠狠地瞪著她,“林知意,你最好別乱来,否则我一定会让三爷毁了你。”
林知意拿著咖啡壶一步一步靠近她,然后在两人的暗中较量中抬起咖啡壶。
宋宛秋也是狠人,她不动,赌林知意不敢乱来。
但她的眼神还是泄露的她的害怕。
谁能疯过一个有证明的疯子呢?
这对林知意而言就够了。
咖啡倒下的瞬间,宋宛秋呼吸一顿,林知意则笑著转移了咖啡壶方向,对著她的杯子倒了一杯咖啡。
“宋宛秋,这句话我也送给你,你也不想下次是被人从宫家大门扔出去的吧?”
“还有事吗?没事的话,我还要给別人泡咖啡。”
林知意抬手挥了挥。
宋宛秋胸口起伏,咬牙切齿地离开。
她从未输过!
也绝不会输给林知意!
……
林知意端著咖啡出来,宋宛秋便缓缓起身。
“今天是我们三人初来乍到,不如晚上我请客,大家聚一聚,熟悉熟悉。”
眾人欢呼。
有人问道:“宋小姐,三爷会来陪你吗?”
宋宛秋抬眸看向林知意,得意一笑:“当然,其实就是他让我请大家吃饭的。”
“三爷去的餐厅一定不便宜吧?在哪里?”
“到了就知道了。”
宋宛秋卖了一个关子。
一天工作结束后,贝拉还要赶去和出差的薛曼会合就先走了。
最后,宋宛秋带著眾人到了餐厅。
宜园。
宫沉名下最赚钱的餐厅之一。
宜取自他母亲的名,整个餐厅就是江南水墨画的造景,处处都是意境之美。
能来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。
眾人一下车就被头顶宏伟的牌匾震慑住。
懂行情的人惊呼道:“今天真是託了宋小姐的福,来这么高档的餐厅吃饭。”
旁边人推了推:“什么宋小姐?那是未来的老板娘。”
宋宛秋掩唇,娇羞垂眸:“別胡说,还不是。”
话音刚落,服务员已经快步跑了出来,伸手接过了宋宛秋的包。
“宋小姐,还是老样子?”
短短一句话,足以说明宋宛秋不仅是常客,在这里还有特別优待。
宋宛秋眼尾一扬,轻瞥站在最边上的林知意,再开口便多了几分女主人的从容和派头。
“今天我请客,叮嘱主厨帮我盯著点。”
“是,包厢都帮您准备好了,请。”
服务员在前面带路。
宋宛秋则是一路走一路叮嘱,熟悉程度让眾人羡慕。
到了包厢门口,她询问道:“大家今天高兴,都喝点吧?我记得三爷在地下酒窖放了不少好酒。”
陈欢担忧道:“这,这不好吧?三爷的酒不便宜吧?。”
宋宛秋笑得隨意:“三爷经常带我来,一直都让我隨便拿,我也不太知道价格,不过之前我摔了一瓶,说是要十几万吧。三爷也没说什么,就是担心我被划伤。”
“呀,怎么说著说著吃了一大口狗粮?大家还不谢谢老板娘?”同事玩笑道。
“谢谢老板娘。”
“你们別这样,我不说话了。”
宋宛秋面色羞红,十足的娇羞少女,但余光却死死盯著林知意。
像是在宣布她的主权。
林知意看著她,跟著同事假笑两声。
她连宫沉都不在意,会在意她这个未来老板娘?
这时,陈欢挪到了林知意身边,咧嘴一笑。
“真羡慕宋小姐,不过知意你肯定不羡慕,你男朋友对你一定也很好。”
“没有男朋友。”林知意强调。
“那你的脖子……”
“狗咬的。”
林知意嘟囔一句,赶紧去找座位坐下。
酒送来的时候,服务员特意当著大家的面介绍了一下酒的品种,產地,当然少不了价值。
“16年罗曼尼康帝,三十万。”
“……”
眾人惊呼,端酒杯的手都小心翼翼的。
宋宛秋像是见惯了大场面,抬手一挥:“不用客气,儘管喝。”
同事们便开始一杯接一杯地敬宋宛秋。
很快酒量浅的人就已经染上了醉意,说话都胆子大了不少。
“宋小姐,不是说三爷会陪你来吗?怎么还不到?”
宋宛秋托腮,有些醉意道:“他来了,咱们哪能毫无拘谨地喝酒聊天?所以我让他晚点到的。”
说著,她掏出手机当著眾人的面打电话。
眾人屏息,期待地盯著她,只有林知意低头吃菜。
宜园真不愧是最赚钱的餐厅,景色好,这菜餚更是精致美味。
要不是宋宛秋,她一个人可吃不上这么贵的东西。
对面宋宛秋看林知意吃得起劲,故意抬高了声音。
“三爷……”宋宛秋娇滴滴的嗓音像是裹著一层蜜,“你可以来了。”
同事们听了牙都要甜掉了,可即便如此,眼中还是少不了羡慕宋宛秋。
宋宛秋咬了咬唇,轻声道:“是喝了点酒,放心吧,喝醉了不是还有你嘛,不许……像之前……唔……”
她湿漉漉的眸子惊慌的看向大家,然后掩唇不说了。
在座的都是成年人,喝了酒,俊男美女还能干什么?
尤其是看宋宛秋脸那么娇红,有些单身男女都不好意思听下去了。
林知意却喝著手里的佛跳墙,好吃,太好吃了!
好吃到她都没注意宋宛秋起身摇摇晃晃走到了她的旁边。
“等你喔,你快一点。”
林知意差点吐出来。
但意外的是,宋宛秋一掛电话,宫沉便推开了包厢门。
这也太快了吧?
不知道的还以为宫沉就在门外等著似的。
男人今天穿得很隨意,一身卡其色的风衣,里面黑色高领薄毛衣,下身深灰色长裤。
简约高级。
俊美危险的面容,步步靠近时,再简单的衣服也掩藏不住他气势慑人。
宋宛秋顺势倒进他怀中,喷洒著娇嗔:“三爷,我有点困,带我回去睡觉吧。”
带我回去,这词用得特別好。
眾人一看宫沉,纷纷起身:“三爷。”
宫沉淡淡扫过眾人,淡淡嗯了一声,隨即目光落在了闷头乾饭的林知意身上。
林知意没看他,继续吃东西。
宫沉扶著宋宛秋准备离开。
林知意刚要鬆口气,身边陈欢偷摸一笑。
“知意,你和三爷撞衫了,你们俩都穿的黑色高领,不过……他肯定不像你说的用来遮狗啃的痕跡。”
林知意碗都差点砸了。
身后宫沉目光带著一丝危险,盯著她看了足足十秒才离开。
添加书签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